“牌友” 签协议处置废弃油漆桶均获刑 泸县首例污染环境案宣判

2021-12-09 11:51: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周文莉 郑利平)一天夜里,泸县一男子悄悄将437个废弃油漆桶倾倒在自家屋后的一个废弃矿洞内,结果连同牌友一起被判刑并处罚金,为何?

案情回顾

“牌友”私下签订协议处置废弃油漆桶

被告人杨某某为处理前租客在厂房里留下的废弃油漆桶而伤透脑筋。2019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一起打牌,在交谈中,杨某某提及废油漆桶处理问题,李某某声称可以处理。于是二人签订协议,由李某某帮助杨某某处置废弃油漆桶。

此后,李某某联系了运输车辆及搬运工人,将存放在杨某某厂房内的437个油漆桶先后运输至泸县得胜镇门斗山村一个废弃矿洞内丢弃。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来到处置现场,与李某某一起对搬运工人进行指挥、安排。事后,李某某将获得的钱款支付运输费、搬运费后,剩余资金由自己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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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车开进工业园区

非法倾倒废弃油漆桶437个,污染土壤102袋,污染物共重8.3吨……该案系泸县首例非法倾倒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案。为起到良好普法宣传效果,泸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该案的社会危害性、工业园区部分企业也涉及污染废弃物处理问题等因素。

12月8日,泸县人民法院把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泸县某工业园区,在园区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污染环境案,并邀请了县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会相关责任人和近50家企业代表旁听了庭审。最终,被告人杨某、李某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各三万元和二万元。

庭审结束后,泸县人民法院还设置了环保普法课、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环节,旨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齐心协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泸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图片来源: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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