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夫妻二人袭警 均被判刑 

2021-12-10 17:11:0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马艳)近日,泸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某犯袭警罪一案作出公开宣判,王某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杨某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事发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报案人温某某在泸县石桥镇银朝村8组砍竹子时与杨某某产生误会。杨某某认为温某某擅自砍伐自家竹子,遂将温某某的三轮车钥匙取走,并扬言要拿2000元才能放车。温某某随即报警,接到温某某的报警后,泸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民警黄某飞、警务辅助人员吴某迅速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温某某砍竹子是经过杨某某母亲雷某某同意的,便劝说杨某某将钥匙归还给温某某,但杨某某在得知系其母亲出卖竹子后仍然拒绝归还钥匙。在劝说过程中,王某某、杨某某因不满民警的劝说而发生言语争执。二人对民警进行辱骂,并使用暴力袭击了民警黄某飞和吴某,导致黄某飞、吴某受伤,并将吴某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损坏。经鉴定,吴某的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均已构成袭警罪。综合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图片来源: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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