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曾万军 覃丹丹)近日,泸县人民法院利用多元解纷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力量,化解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
事情发生于2021年7月1日,黄某驾驶摩托车搭载李某一同去上班,行驶至泸县云锦镇黄泥堡村村道团山堡处,摩托车撞上路边土壁后侧翻,造成李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家属与黄某就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遂起诉至法院。泸县人民法院收到案件起诉材料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经调查,了解到黄某与李某是工友关系,黄某年近70岁,靠居家务农和农闲时到周边零散务工维持生计,经济能力薄弱;李某家属痛失家庭经济支柱,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双方家庭的特殊困难和现实困境是该案迟迟不能化解的症结所在。为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泸县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多元解纷机制,遂与云锦镇司法所、云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黄泥堡村村委会协调联动,组成“联合解纷团队”,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联合解纷团队”三次前往云锦镇黄泥堡村,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劝说肇事方黄某,要考虑死者家属精神上饱受痛失亲人的悲痛、生活上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的难处,应勇于承担责任,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争取死者家属的谅解;另一方面尽力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事故的发生让大家都非常痛心但已无法改变,希望他们在赔偿方面适当考虑黄某的实际情况。
在多方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黄某向李某家属赔偿交通事故损失960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赔偿款当场支付完毕,死者家属表示谅解,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近年来,泸县人民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宽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对接途径,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便民利民”的多元化解纠纷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图片来源:泸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