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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据泸县公安局消息,近日,泸县公安局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了一段飙车视频。随后民警根据举报视频,迅速核实到车辆信息和驾驶员李某,并依法传唤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经查,李某于2月24日在限速为60公里/小时的泸县玉蟾大道临近港城大道路段驾车快速行驶,最高车速超过180公里/小时,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也成为其违法行为的有力证据。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驾驶证记分14分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