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付才茂) 近日,泸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经开区依照执法“六步骤”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车间工人未持证上岗,违法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该企业给予人民币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要求企业全面落实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报审。
据了解,所谓《执法“六步骤”》是指全年执法有计划、每次检查有方案、具体项目有标准、自由裁量有依据、行政处罚有结果、督促整改有成效,促使从检查计划到督促整改各环节环环相扣,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
近年来,泸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年度计划为抓手,按照分类分级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企业全部纳入检查范围,细化检查方案。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有序高效开展联合执法,整合企业较大以上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临时检查事项,编制《泸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清单》,优化完善并严格实施“四类场景”一张清单,指导企业从“督查整改回访”向“自查自纠自改”转变。今年以来,开展执法检查146家次,复查85家次,发现隐患913处,隐患整改率达98%。
此外,泸县坚持“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法,把普法宣传、助企纾困融入日常,在煤矿、危化等行业企业实行驻矿、蹲点制度,全程“一对一”“跟班式”服务指导,开展进企业培训指导340余场,投入52万元购买专家服务体检158次,全面提升执法质量与效能,助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有效提高,为泸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提升执法效能,泸县探索实行“六同步”,即“告知同步、线上同步、记录同步、维权同步、普法同步、服务同步”,以“执法+服务”为突破口,服务管理并行,激励约束并重。同时,全程依托“互联网+执法”同步线上操作,实现网上巡查、线下核查,派单执法,严格落实全流程办案,全过程记录,充分保障相对人权利。截至目前,通过监管系统开展网上巡查1300余次,处置隐患报警2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