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王自方 泸州观察 周梦颖) 近日,一场泸州市县联合的“综合查一次”执法行动在泸县开展。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行动中多了一个“身影”——社会监督员。
执法现场,社会监督员高朝彬观察执法人员从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证据,到执法态度等,进行了监督。他目睹了执法人员对企业应急管理设施设备的检查过程,还参与了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的交流和问询。
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行动,是泸县应急管理局打破“闭门执法”的传统模式,旨在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一种方式。
“监督的目的就是通过‘真监督、真建言’发现‘真问题’。”泸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杜良仲表示,邀请社会监督员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挑刺”“揭短”,是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公正的重要举措。通过社会监督,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质量,还能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法治环境。
据泸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郑执介绍,社会监督员有法律工作者、煤矿、危化等重点企业代表,为确保社会监督员能够有效履行职责,泸县应急管理局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在行动前,组织社会监督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其熟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行动中,为社会监督员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确保其能够顺利开展监督工作;行动后,及时收集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积极优化。
“邀请社会监督员以‘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执法,同时,也让社会监督员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社会经验,为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泸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股长杨路涛说。今年2月,在一次对某危化经营企业的检查中,社会监督员发现执法人员在与企业沟通时存在一些专业术语解释不够清晰的问题,当场提出,执法人员立即改进,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配合执法工作。
截至目前,泸县已邀请近10位社会监督员参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并就如何提高执法办案效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出了意见建议10余条。
杜良仲表示,接下来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渠道,听取来自社会各方的声音与意见,持续增强营商环境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