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一中学实行包餐制引家长质疑: 凭什么强制消费、一个标准?

2021-03-15 09:52:08来源:封面新闻编辑:魏杰

区教体局回应:全区统一 杜绝学生乱花钱没吃饭现象

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开学前一个周突然通知,说是在教育局的要求下,开学后实行包餐制,统一菜谱,统一定价,统一收费,每天28元,不到食堂用餐,费用不退还。”2021年春期开学,四川泸州龙马潭区泸化中学家长通过封面新闻云投诉称,新学期开始,学校在未征集家长意见的情况下,强制实行包餐制,且费用对比自家孩子此前的生活费明显上涨,不少学生家长质疑学校此举不妥。

对此,泸化中学回应称,实行包餐制是经学校多种方式调研,并召开家长代表会,参照市、区内其它学校成功经验,达成的共识。龙马潭区教体局则表示,目前,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均实行包餐制,学校按照公益性、不得盈利的原则开办食堂;同时,龙马潭区教体局汇同区财政局对学生伙食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疑惑:

开学前一周通知 众家长表示不知情

“2月20号,女儿班主任在家长群里发了包餐制的一个通知,28元每人每天,说目的意义在于让学生养成吃好、吃饱一日三餐的习惯。”2021年春期开学前夕,一则《泸化中学就“包餐制”告家长书》在泸化中学多个家长群内引起大家热议,召女士是泸化中学高二学生的一名家长,她介绍,在包餐制通知出来以前,自己和众多家长并不知晓这件事,大多数人表示很懵圈。

告家长书内称: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为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饮食质量和营养水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消费习惯以及按时就餐习惯,避免把生活费用于购买零食或购买不健康食品:就餐不定量,学生根据自身需要添加饭菜,保证吃饱,不浪费。经学校与家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于2021年春期开始实行包餐制。

实行包餐制后,学校将统一菜谱、统一定价、统一收费。三餐的费用标准分别为:早餐:5元/人餐。面食、鸡蛋、稀饭等。午餐:13元/人餐。两荤、一素、一汤、水果等。晚餐:10元/人餐。两荤、一素、一汤。

告知书内还明确,包餐制按月收取费用,学生无故不到食堂就餐,费用不予退还;学生因正当理由并经家长同意,连续3天(含3天)以上的请假,需事前将有班主任和德育处签字的请假条交总务处(事后无效),缺餐费用,下月退还学生家长。

质疑:

生活费明显上涨 凭什么统一用餐标准?

就餐费用为什么要统一?孩子们不能选择就餐类型了吗?没有阶梯性消费了吗……紧随包餐制通知之后,是家长们提出的不少疑惑。

召女士称,按照学校包餐制的收费标准,自家孩子一个月在校就餐费用至少要上涨200元。“就以上学期来说,我平均每两个周会通过‘智汇e校园’公众号往孩子饭卡冲200块钱左右,一个月一般400到500元肯定够她吃了。”召女士一直很认可学校此前的就餐模式和充卡方式,家长只要按时定量给孩子充饭卡金额,孩子们正常就餐根本没问题。

召女士说,通过缴费的公号,自己还能清晰看到每一餐孩子有没有正常去食堂用餐,吃的是哪个餐标的饭菜等。“如果本周哪餐没有消费,我一看就清楚,她回家也会和她沟通为什么。”

2021年春期开学第一个月,按照26个学习日的费用,召女士为女儿交了738元的包餐费,“而这还不包括孩子晚自习后的加餐和购买牛奶等的费用。”召女士对包餐制的费用意见很大。

在召女士看来,实行包餐制后,如果孩子哪一餐或者一天耽搁没去食堂就餐,那就相当于“白白把钱扔了”。

除了费用,包括召女士在内的多位家长还提出其他质疑:包餐制说是为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那学生吃统一的菜品,食品安全就一定有保障吗?每个孩子喜好不一、胃口不一,学生吃饭究竟花多少理应据实收费,凭什么都一个标准?学校说学生吃零食导致不吃正餐,难道更好的办法不是关闭学校里面卖零食的小超市吗?

围绕着众多家长的质疑,一则简单的告家长书显然已不能答复,记者就此采访了泸化中学和龙马潭区教体局。

学校回应:

希望促进按时就餐 为孩子健康考虑

泸化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古明磊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包餐制”并不是泸化中学首创,更不是突发奇想;相反,学校是龙马潭区公办学校中最后一所实行“包餐制”的学校。

古明磊介绍,作为一所高级完全公办中学,泸化中学在校生3589人,住校生2359人,其余是附近走读生。在实行包餐制以前,学校曾做过调查,每到正餐时间,大约有400至500名住校生没有正常用餐。

“中学阶段正是学生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但就餐习惯不规律,营养跟不上,身体长不好,令家长、学校十分担忧。”古明磊表示,“包餐制”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家长、学校等都经多方考察分析,参照市、区内其它学校成功经验,达成的共识。

古明磊还说,实行包餐制后,学生每月缴纳的伙食费主要用于劳务、食材采购以及水电气等支出,学校还向记者提供了相应的每餐餐费对应的费用,以学生13元的两荤一素一汤一水果的午餐餐标为例,其费用支出为:主料成本:约5.93元,辅料成本约3.68元,调料约2.31元,水电气人工成本约1.08元。

同时,学校食堂选择的劳务公司和食材供应商,均是经过区上公开招标的公司,古明磊称,学校不直接收取伙食费,由区教体局和财政局对费用进行监督,学校则是严格按照程序申请相关经费,全程是公开透明的。

区教体:

全区统一包餐制 区上招标确定劳务公司及食材供应商

龙马潭区教体局服务中心副主任袁加伟对泸化中学的说法表示认可,袁加伟称,为了培养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杜绝学生乱花钱没饭吃现象,几年前,区上就开始探索实行包餐制,目前,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均实行了该制度。

区内本着学校不盈利的原则,不允许将食堂外包。因此,教体局每三年会公开进行一次劳务公司和食材供应商招标,中标者承担区内学校食堂的劳务工作和食材供应。

“但是如果学校或者多数学生反映劳务公司炒的饭菜不好吃、供应的食材不够好不够便宜,我们也会考虑将其替换。”袁加伟还说,在区内实行包餐制的学校来看,泸化中学的费用并非最高,且每一期的用餐费用支出明细,学校会对家长进行公示,实行多退少不补。而从已实行包餐制的学校来看,学生和家长们接受度很高,“很多家长反映孩子在学校不仅饭点正常用餐,一些行为习惯也变好了。”

律师说法:

校方初衷良好 但违反自愿平等原则

针对学校实行包餐制一事,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表示:学生在校接受教育,与学校形成受教育、受管理的从属关系,但此种从属关系在法律上仅被限定是在教育、教学事务中。

而餐食事宜却是一种纯粹的民事活动法律关系,学生需不需要在校就餐,如何就餐,是否选择同意接受校方的餐饮项目和价格,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独立选择的权利。

“本次事件中可以明显看出校方的为学生负责,希望通过整齐划一的管理方式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餐饮服务,初衷是良好的,能够体会其良苦用心。”冯骏说,但从法律上考量,校方本次提出的“包餐制”系收费性服务,即便按照校方所表述的是成本价,但只要有收费行为的存在,则收取费用方与相对方则必须应有协商的过程,以及让相对方有选择的渠道。

如果认为不符合自己的内心理念,广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完全有权利说“不”,而且,这种拒绝的行为是法律赋予广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权利,并不因校方有了良好初衷这样一个出发点,就可以任意将其剥夺。

冯骏还表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也应当谨慎自己的言行,在《民法典》尊重校方、学生方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该事业单位不应插手他人双向的、封闭的、对等的法律协商流程。如果该事业单位站出来为校方“背书”,绝对是超越其行政服务职责范围的不当行为。

最后,冯骏还表示,从现有资料分析,校方提出的无故不到食堂就餐,餐费不退,也违反了《民法典》所确认的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带有“霸王条款”嫌疑,此“政策”的出台,对校方而言是不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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