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林小青 闵炼)今年以来,古蔺县检察院积极实践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落实资金来源,争取国家救助。在办理刑事申诉过程中,发现刑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人身损害致生活困难的,积极向县委政法委申请救助金,尽量帮助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
发挥工作优势,实施心理救助。充分发挥控申干警长期接访,较了解上访人心理优势中,将心理疏导应用于窗口接待和矛盾化解中,提高心理救助的实效性。
加强内外联动,开展社会救助。积极联系被害人居住地的信访、民政、社保等部门,协助落实就业岗位、最低生活保障等,为被害人摆脱生活困境、提高生活质量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