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邻玉街道:四严措施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2014-05-10 10:48: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夏玉英)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效使用村级集体资金,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严格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街道财政下拨款必须使用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收取,其他单位及个人集资或捐赠款必须使用街道统一印制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并在三日内将现金存入储存专户,严禁坐支、私设小金库。支出单据要符合要求,属经营性质的必须是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票;属行政事业部门的必须是加盖公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凡实物发放、务工补助、生活费等必须附清单并签字或盖章。清单包括参加人员的单位、姓名、活动项目、时间、费用等内容;各类支出票据必须注明事由,有经办人签字,各级审签完备。

严格财务审批制。村(社区)一次性支出在500元及以上的,事前应报告联村(社区)组长同意后方可开支,备用金不超过1000元。各村(社区)一次性开支在200元以内的,由村(社区)主任和监委会主任审核,报街道联村(社区)组长审签;一次性开支在200元(含)-500元,由村(社区)三委负责人分别审核后,报街道联村组长审签;一次性开支在500元及以上的,还需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审签。

严格一事一议。严禁用公款滥支、虚支招待费、务工补助、旅游费及购买礼物等,村(社区)干部的各项补贴、福利(如交通费、通讯费)等应根据村(社区)的财力,由村(社区)三委会和村(居)民代表召开财务工作会,制订补贴标准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后,按标准发放。

严格财务公示制。坚持按季度公示村(社区)财务,街道通过LED-MAS系统公示各村(社区)财务收支明细。对群众举报财务收支有问题的,经街道纪工委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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