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无较大火情 森林乡镇防火之“水尾模式”

2014-07-04 10:00: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赵跃

四川在线消息(赵跃)近日,笔者在叙永县水尾镇林业站获悉,今年上半年,水尾镇共查处野外用火5起,同比降低40%;处罚现金1800元,同比降低27%;经济损失呈明显下降趋势,无较大以上火情火警和人员伤亡。

水尾镇位于叙永县的北部,距县城42公里,幅员面积237.4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高达80%以上。近年来,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火工作,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保护了林业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民防火意识。通过宣传展版、横幅、田间地坎写标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半年来向群众和学校发放了宣传资料10000余份。在防火重要时期,多次深入学校,开展“六进”及“小手牵大手”宣传教育活动,效果比较明显。同时,以下乡督查、现场处罚等形式,对村民进行再宣传,再教育,以惩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方式,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强化物资储备与管理。落实专人专库储备扑火物资,所有物资上架摆放整齐一致,管理制度一律上墙。同时,加强对机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好油料储备,使各类机具保持完好。日前,全镇配备风力灭火机2台,油锯6把,消防水袋5个,二号打火工具300把,砍刀、斧头100余把,防火服20余套。年初,政府将防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每年不少于5万元。

狠抓队伍建设,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对扑火队员的专业训练、体能训练和演练,参照县“1+6”专业扑火队计划执行,坚持每周专业技能训练一次,每月集中体能训练一次,每季度演练一次,每半年技能比拼一次的训练制度。为提高扑火队员的综合素质,在适当的时机邀请县专业扑火队到场培训指导,同时,组建了森林防火巡逻执法队,确定执法编号,实行挂吊牌上岗,主要加强日常野外违章用火监管,并以县林业局关于野外用火管理处罚的授权委托行使处罚与执法权。

防惩并举,360度无死角。在春节、清明节等防火高发时段,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人员分片巡查。同时,在进入林区的要道上设置卡点,严禁入山人员携带鞭炮、纸钱等进入林区,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此外,根据各村制定的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对野外用火行为,每起最低处罚200元,最高可处罚1000元,处罚金纳入村级财务管理,用于村上公益事业建设。通过“以罚代管、以罚助管”的方式,加大群众的警惕性和责任心,大大减少了群众野外用火的行为。

多方联动,形成防火共建体系。水尾镇不仅与本县天池、大石、向林等比邻乡镇加强联系,联合共防,还多次受古蔺县桂花、黄荆等周边乡镇的邀请,相互学习借鉴,共商联合防火议事,并签订联防协议,形成守望相助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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