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蒋晓灵)江阳区是泸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两千多年的社会发展留下丰富的文物遗存。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发现文物1423件,含酒类器具、古墓石刻、经书、祭台等。该区高度重视,采取组织领导、经费落实、业务培训等五举措,力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按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要求,江阳区负责辖区范围内400余家国有单位的文物普查。为此,区政府成立泸州市江阳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文体广新局牵头、民宗办、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落实工作经费。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3年、2014年先后到位市区普查资金10余万元,用于购买相机、电脑等硬件设施,聘请专家和普查工作员工作经费等,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印发普查表、公开信、悬挂宣传条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以及国家、省、市、区等网络和报刊媒体,广泛宣传第一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播报工作动态,增强国有单位对普查工作的重视。
开展业务培训。请市文物局专家对辖区内的600余家市、区国有单位共计135名骨干普查员进行培训;由市文物局专家带领该区3个城区街道的普查队,重点普查城区市级部门、国有企业,学习普查方法。
推进一普工作。江阳区普办要求收藏单位至少落实1名录入经办人,并与区普查办建立电话、QQ联系;及时向收藏单位传达录入软件、可移动文物登记卡、登记表、照片要求以及录入注意事项等,便于收藏单位学习和操作;根据各收藏单位可移动文物情况,聘请文物专家到实地解疑释惑,指导收藏单位进行普查数据资料采集、整理、审核和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