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赵秋)泸州市作为川南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资源丰富,医疗服务总量居全省前列,但医疗纠纷频发成为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阻碍。为此,泸州市努力探索,积极作为,建立四项机制破解医患纠纷难题。
建立医患纠纷防范机制。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四不合理”行为(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强化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严格医疗技术规程,减少医疗差错和责任事故发生。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建立医疗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制度,将医疗纠纷风险隐患排查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之中,发现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充分运用卫生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化解医患纠纷。同时,公安、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医闹”、“医托”等不法行为,,维护医疗正常秩序,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去年,泸州市以第1号政府令颁布了《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在市、区县分别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兼职)专家库100余人,作为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专业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市医调委成立以来,共接受咨询145件,调处纠纷13件,指导县区调解医疗纠纷17件,其中涉及死亡10件,协议金额185万元。
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今年10月,泸州市采取政府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从2014年11月开始,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后,将通过保险业积极发挥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及时介入和解决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机构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对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优化医疗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