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从6月15日起,我省将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清理。
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清理出不符合规定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撤销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8月15日前,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要全部调离行政执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