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听证 规范物业管理

2017-05-22 16:43:1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魏杰 实习记者 李雪利) 5月22日,《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在南苑宾馆举行。15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听证,并围绕听证内容进行了陈述。

会上,泸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胡永学对《条例》(草案)的基本情况及听证内容进行了说明。该《条例》(草案)共计七章九十一条,包括总则、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近年来,泸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较快,总体态势运行良好。但在物业管理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物管费拖欠严重、维修基金筹集使用难、业主大会召开难、小区违法建设严重、停车乱象、监管部门缺位等现象依旧突出,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纠纷,群众反应强烈。因此,制定完善泸州市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对于构建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此次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涉及范围广、代表性强。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实践体会,包括公民代表4名、业委会代表3名、物业服务企业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专业经营企业1家、物业管理行业专家1名、街道和社区干部各1名。会上,15名代表依次发言,围绕《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提到的20 条内容进行听证陈述,主要内容涉及业主物业保修金、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物业服务等方面。

据悉,《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是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一次审议稿)》的基础上形成的文稿。《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一次审议稿)》在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前、市政府法制办于2016年10月31日举行了听证会,主要内容涉及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诚信机制、业主大会筹备经费来源和标准、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员配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度、建设单位承担物业服务用房的装修、土地出让前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条件和程序、装饰装修材料审查备案制度、建筑物外立面设施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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