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魏冯)9月6日,泸州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合江县甘雨镇兴隆村主任张建禄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7年,张建禄在兴隆村低保评议工作中,以村务繁多、先报后补程序为由,在未经村、社评议程序的情况下,仅由村三职干部相互通气后,即将村民李某、罗某等人上报为低保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张建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叙永县大石镇龙井村党支部书记黄秀琼、村监委会主任赵其春虚列人员套取林业生产救灾补助问题。2013年,龙井村时任村文书黄秀琼、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赵其春,在上报林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花名册时,违规虚列人员套取补助2000元,用于其他村务开支。2018年5月,黄秀琼、赵其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泸县云龙镇朱梅滩村原党总支书记刘元有、副书记田友平等3人在危房改造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12月,刘元有、田友平及云龙镇政府村镇建设中心工作员陈娟,在明知该村贫困户邓某未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下,上报虚假资料使其通过验收,致使邓某违规享受危房补助款7500元。2018年6月,刘元有、田友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娟受到书面诫勉处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江阳区方山镇白塔村党支部书记刘开贵,党支部委员、村文书蒲礼秀,村副主任徐勇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刘开贵、蒲礼秀、徐勇利用职务之便,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将自己列入危房改造户并上报,刘开贵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7500元,蒲礼秀、徐勇分别套取1.1万元。2018年7月,刘开贵、蒲礼秀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徐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纳溪区大渡口镇鹿羊村违规分配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问题。2016年1月,鹿羊村党支部书记魏图祥、村主任张正全、村文书张国元在未经民主评议的情况下,共同商议决定,将大渡口镇政府追加的2015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500元直接分配给村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6月,魏图祥、张正全、张国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