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古蔺:加大违纪典型通报曝光力度 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2018-11-26 17:52:0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苏海鹏) “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古蔺县护家镇农场村原支书钟远淮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伙同原副主任余刚源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5.2万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两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2017年12月26日,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决钟远淮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余刚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8年6月,二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近日,古蔺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全县形成了强烈的震慑效应。

今年以来,古蔺县纪委监委聚焦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十类扶贫领域“微腐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强化扶贫领域专责监督职能,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让基层群众切实增强扶贫获得感。

古蔺县加大违纪典型通报曝光力度,一是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留情面,通报材料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把违纪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阐述清楚,同时还分析案发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包括被查处人的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二是把好审查关口,多种形式通报曝光,注重通报曝光的政治性和社会效应,在通报曝光范围、方式和内容上严格把关,除通过文件内部通报外,还要通过报刊、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开曝光,向社会释放执法执纪必严的信号,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庸懒散”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古蔺县纪委监委通过“清风蔺州”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县电视台,强化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和范围,案件曝光时点名道姓,将案件“全画像”公之于众,把“丑脸”晒在阳光下。截至目前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0件20人,在党员、干部中,在社会、群众中形成一种“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不敢腐氛围,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责”的强烈信号,收到了良好的的震慑和教育效果。三是抓住关键时间,强化震慑教育效果,紧盯年节假期,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快查快办并予以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比一般的贪腐更为恶劣,它直接损害的是贫困群众最切身的利益。我们要加大违纪人员的惩治、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古蔺县纪委监察委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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