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保障一江碧水出川

2018-12-04 15:15: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泸州市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现状分析与研究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王开源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泸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南部,四省交界、三江交汇,是长江上游重要港口城市,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泸州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构建现代应急管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向好,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泸州路径”。

一、泸州市生态环境风险现状分析

泸州作为全国老工业基地和精细化工基地,环境风险源种类多,环境安全形势严峻,环境风险防控压力巨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先天布局性风险较大。城市建设早期缺乏合理规划,长江干流及其支流沿线分布着众多环境风险源。一方面,传统工业园区和大量工业企业距城区较近,“产城交错”矛盾突出;另一方面,大部分化工企业为解决交通运输、仓储、取水、原料和产品转移等问题,大多沿长江干流分布,一旦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直接危害长江水质。

(二)结构性风险突出。化工产业一直是泸州的支柱产业之一,长江沿岸除有泸天化、北方化工、川南发电厂、鑫福化工等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16家外,还有数十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数量众多的化工企业,极大增加了环境风险和环境治理难度,一旦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易形成大规模事件,威胁周边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三)地理位置十分敏感。泸州市地处四川、云南、贵州、重庆四省市结合部和长江、沱江、赤水河交汇处,是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承载着四川近80%的出水断面流量。长江沿线涉及多个饮用水源,若发生跨界水污染事故,直接威胁下游多个城市饮用水安全,后果难以估量。

二、泸州市环境风险管理需求分析

随着长江经济带的快速发展,泸州市的环境风险日益敏感,泸州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用越发重要,同时,在环境风险偏高和环境风险制度不完善、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理处置能力不足双重压力下,环境风险防范任务也越来越艰巨。

(一)规划布局需尽快调整完善。因历史原因,产城交错和化工企业沿江沿河分布是泸州产业布局的鲜明特征,导致工业区、居民区、水源地等风险源、敏感点交织毗邻,规划布局型环境风险突出,风险防控难度大,亟需加强产业布局和企业结构性调整,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统一污染源企业管理。

(二)应急预案体系需进一步健全。部分中小型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环保管理、隐患排查等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雨污分流、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松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应急演练流于形式,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不足。

(三)安全隐患排查能力亟待提升。一方面,由于风险源企业数量多、生产工艺复杂、环境安全隐患识别难度大、隐患排查专业性强,双随机执法检查难以做到全覆盖,隐患识别能力不足,整改要求、建议缺乏实用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够深入准确,缺乏对症下药的能力,整改要求和措施针对性、实用性不强。

(四)环境应急缺乏高效的联动响应机制。由于泸州市地理位置敏感特殊,环境突发事件易导致大范围的环境污染事故。面对日益复杂的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传统的环境应急手段难以及时有效地应对,需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跨市级、跨省级的环境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防止泸州市和周边城市生态环境安全受到危害。

三、泸州市创新环境风险管理机制

近年来,泸州市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管理,不断创新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泸州市生态环境安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建立健全应急能力提升机制。完善应急管理网络,市级层面成立泸州市应急服务中心,各县(区)成立环境应急管理办,各乡镇(街道)成立综合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整合现有预案管理、应急物资、在线监控等环境信息资源,建成泸州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实现环境风险源管理、监控预警、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应急物资的数据化和信息化管理。投入240余万元,建成四川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泸州分库,配齐各类环境应急物资,并落实专人进行运维管理。建成由32名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的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并按专业领域分为环境应急监测组、危险化学品污染处置组、等8个专家组,为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二)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以工业园区为单位,陆续完成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打下坚实基础。2016年,督促指导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规范预案备案。2017年,相继完成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日趋完善。2018年,全市各类风险源企业完成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实现了信息化档案管理。

(三)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强化专业团队排查,针对全市环境风险源企业数量多、生产工艺复杂、环境安全隐患识别难度大等问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邀请环保部华南所组成专家组,对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诊断,借助专家的力量理清专业领域和行业中未能清晰识别的隐患问题,达到彻底整改、消除隐患的目的。强化多类手段重点排查,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日常“双随机”执法、环境信访投诉调查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清理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等有机结合,对重点重点单位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现场应急措施有效落实。

(四)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2010年起,泸州市陆续与相邻的宜宾市、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等签订了环境保护合作协议。2018年5月,泸州市与成都、德阳、资阳、自贡、内江等市签订了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建立联合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流域联防联控和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区域、流域环境安全。

四、泸州市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需从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个方面出发,共同提升泸州市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能力。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依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国家高新区等国家级园区,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现代医药、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力争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比重达到4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金融、商贸、旅游等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升。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推进退城入园、退江入园,对重点污染风险源企业搬迁实施“一企一策”,力争尽快完成搬迁。同时,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

(二)强化沿江环保突出问题整治。加快推进城区污水处理扩容提标和园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减少污水排入长江。逐步扩大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模式,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强化长江岸线管护,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整治砂石开采和堆场不规范等问题,取缔非法码头,巩固整治成效。加强沱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落实农村农业污染防治、河道岸线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确保总磷浓度持续降低,水质稳达Ⅲ类标准。

(三)健全长江流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坚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督促环境风险源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视频监控、报警仪器、围堰和应急池等应急设备设施随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将相关生产运行数据接入中控系统实时监控。充分发挥科技应急预警作用,对33家重点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对主城区9个饮用水源地、2个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处理场和15家国控企业实行视频监控,切实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水平。

(四)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维护,并根据需要增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拓展辐射范围。加强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完善专家参与环境安全管理、咨询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机制,充分发挥环境应急管理专家智囊参谋作用。继续加大监测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在一期建设基础上,进行功能拓展和升级,应用AI技术实现智能化管理与响应,安装长江干流流速及油污监测仪,完善长江干流应急预警体系。

(五)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生态环保部、市政府关于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扩大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范围,统一公众对环保信息获取的渠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不断加强环保公众网站建设,加强对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的信息发布管理,统一发布门户,提升政府公信力。

长江(泸州段)沿江地区是泸州市经济生产活动最活跃、频繁的区域,也是众多环境风险源交织集中地,加强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对于保障区域、流域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充分发动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不断探索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才能守好四川省长江出川的最后屏障,保障一江碧水平安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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