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泸州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逮捕2473人

2019-01-08 17:37: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郭慧琳 摄影 周梦颖) 1月8日上午,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会上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检察长罗乐在会上回顾了2018年市检察院工作情况,并对2019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逮捕2473人,批准逮捕1808人;受理审查起诉4300人,提起公诉3319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泸州市检察院依法批捕112人,起诉54人,挂牌督办涉恶案件8件,对15件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功办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某跃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市检察院团队协作提前介入破解“零口供”的办案经验获全省推广。

市检察院依法打击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财产性犯,起诉17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传播虚假信息等新型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7人。此外,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起诉96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批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人,起诉17人,发出检察建议12份等。

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67件,立案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5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

泸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整合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两微一墙、视频接访系统打造“4+N”新媒体矩阵,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868条,重要案件信息162条,法律文书2108份。此外,泸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开展案件质量网上评查系统试点,建立流程监控常态化机制。开展案件巡查1111件次,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357个。

针对检察业务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借脑引智建立专家人才库,首批聘请专家14人,通过“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破解了78件案件的专业技术难题,1件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获得市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99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31项;3件案例入选全国精品案例或优秀案例,纳溪区检察院被最高检、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1名干警获得最高检表彰,1名干警被省委表彰为优秀第一书记,3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6名干警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律监督,并将以持续强力扫黑除恶为抓手,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同时还将配合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化解,高度警惕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坚决防范金融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服务脱贫攻坚,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象识别扶持等环节的监督,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英烈保护五大领域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平等、保护、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用好抗诉、纠正意见等法律监督手段,解决检察工作的“三个不平衡”问题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平稳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等,苦练内功“重自强”,打造过硬泸州检察队伍。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