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海事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9-06-10 11:33: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吴雪梅)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按照长江海事局通知要求,泸州海事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6月6日上午,合江海事处执法人员乘“海巡12274”先后前往辖区合江城市公路大桥和黄岩溪水工施工现场对相关船员开展了二季度的船员流动课堂。合江海事执法人员在船员流动课堂上分别对在合江城市公路大桥施工水域的“长淞XXX”、“石宝XXX”轮和在黄岩溪施工水域的“川顺庆拖XXX”、“川顺庆驳XXX”等船舶的船员进行了安全宣传,先后传达了《长航局安委会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近期水上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月”的相关要求也进行了传达,同时要求各船舶要切实做好汛期船员的护船值班工作。

6月9日上午,纳溪海事处执法人员前往辖区大渡渡口,对营运客渡船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在大渡渡口,执法人员首先对客渡船“自营XX”进行了登轮检查,重点检查了船舶开航前自查、进出港报告、船舶配员、船舶证书、救生设备等情况。随后对船方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文件内容宣贯。最后要求船方提高安全意识,谨慎驾驶,严格执行“渡船116”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航行安全。

6月9日下午,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乘海巡艇,对靠泊于中海油码头作业危险品油船“新平江xxx6”、“新平江xxx7”、“新平江xxx5”三艘到港船舶进行了登轮检查。主要查看了船舶救生设备配备、船员配备情况、开航前自查、垃圾、污水处理情况及联单执行情况、油类记录簿、生活污水处理器运行情况,并开展了船员履职能力检查。执法人员要求船方要按要求配备符合船检规范的救生设备;落实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严禁在停泊期间、饮用水源保护地、取水口等地区排放,并按要求做好排放记录;加强关注水位信息,做好人员值班安排,确保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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