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礼金 泸州江阳区曝光4起典型案例

2019-10-15 08:36:5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10月14日,江阳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大北街小学校教师尹梦玲收受学生家长财物谋取私利问题。2016年9月—2018年底,大北街小学校教师尹梦玲前后五次收受所任教班级学生家长范某某现金2200元。2019年3月26日,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给予尹梦玲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按规定予以收缴。

二、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娄英奇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8年、2019年春节前,江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娄英奇分别收受中医诊所负责人毛某某妻子所送的现金红包各600元,共计1200元。2019年6月20日,江阳区纪委给予娄英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按规定予以收缴。

三、况场街道办事处建环中心主任吕翼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8年春节、劳动节前,江阳区况场街道办事处建环中心主任吕翼,分两次收受况场和丰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刘某某以制图费名义送的现金共计16000元。吕翼如实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分。2019年9月10日,江阳区纪委给予吕翼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按规定予以收缴。

四、丹林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万家春超申报标准操办宴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9年1月,万家春向江阳区丹林镇纪委递交《党员干部操办红白喜事有关事宜报告表》,申报2月9日为其父亲操办寿宴,设宴45桌。万家春在2月8日、9日共设宴60桌,超过申报天数和桌数。同时,万家春还收受部分村干部和镇属经商人员礼金共计38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9月10日,江阳区纪委给予万家春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按规定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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