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天仙镇:环境治理施巧招永保美丽家园

2012-12-22 10:29:45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马湖蓉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田洪春 颜吉春)今年以来,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以省委提出的“三个延伸”、“六个坚持治理,六个上水平”为要求,结合境内的天仙硐景区和新村面貌,在群众素质提升上下功夫,创新采取“六个一”措施,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再上台阶。

  出动一辆宣传车。宣传动员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推手。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和各阶层人人知晓,认识并参与到城乡环境治理中来,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天仙镇政府除常规宣传方式外,专门出动一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车”,逢场天在街头宣传,下村或外出检查沿途宣传,真正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明卫生知识家喻户晓,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文明素养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

  签订一份责任书。天仙镇政府与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景区、重点餐饮企业、建筑行业签订责任书;各村(社区)与各农户(居民户)、个体工商户、餐饮业主、农家乐、养殖小区以及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产生影响的单位、个体均签订不同内容责任书,让每个单位、每个人都明白自身责任。同时,按职责书的内容实施分级管理,实现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规范一支保洁队。保洁工作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保洁队伍建设是实现治理工作常态化的关键。因此,稳定保洁队伍并规范管理十分重要。天仙镇根据工作量大小,在原有保洁人员的基础重新划定责任区,充实保洁人员,适当提高其待遇,对工作要求和保洁内容进行了明确,统一购置发放工作服,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严格工作纪律,规范上班时间。同时,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保洁队伍形象得到提升,保洁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成立一支执法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开展了几年,但因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管理难度大、监督有限、人民群众自觉性有差距等原因,推进仍然有阻力。天仙镇政府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彻底、执法难度大、督查整改到位差的情况,反复研究,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队长,镇治理办、派出所、卫生院、食安办等单位人员及两名专门协管员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中队,对镇域内农贸市场、车辆停放、经营摊点、环境卫生开展经常性、常态化执法,为实现常态化治理和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组建一个督查组。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工作开展必须有督查落实。天仙镇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专职纪委副书记及镇治理办、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工作组。督查工作组坚持“三天一督查,一周一通报”,推行“三书制”,按《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通报全镇,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形成有管理、有落实、有督查问责的工作机制。

  健全一套保障制度。今年,天仙镇出台了《全面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考核工作、奖惩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制定出保洁、垃圾清运等标准。根据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承担的任务和保洁责任区域大小的不同,确定工作经费,按月发放,并按照每月考核结果和督查情况,实行奖惩。至目前,已扣发了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工作经费共计1500元,奖励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经费共计600元。通过出台一系列措施办法,纳溪区天仙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机制健全,治理工作保持了较好势头,治理效果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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