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工程款被拖欠四年 干部走基层助村民讨回

2014-04-15 10:25: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特约记者 金其云)“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没你们的帮助,我这点血汗钱可能永远都没有着落了……”4月11日,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将军村村民袁洪敬接过1.8万元工程款时,喜悦之情难也言表。在镇干部的全力帮助下,袁洪敬拿到了拖欠四年之久的工程款,消除了他多年的心头之忧。

 

2010年初,从未上过学的袁洪敬分包了泸州市纳溪区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承包的天仙硐后山景区游步道工程项目部分劳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袁洪敬和项目施工老板产生矛盾,致使他不能按工程进度得到预付款。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完成,袁洪敬只好把家里喂养的猪、牛卖掉,用于工程开支。当年工程竣工后,施工业主一直未与袁洪敬进行结算。在后来的四年时间里,袁洪敬多次找到施工业主杨某,但拖欠的工程款一直没有拿回。几年中,袁洪敬饱尝了讨要工程款的辛酸,由于多年讨薪奔波,袁洪敬一家陷入了困境。

“我父亲为了这讨要工程款的事情精神失常,经常和母亲吵架。”袁洪敬的儿子袁万森说:“两年多来,这件事一直纠结在父亲心里,为此他很少出门,连赶集也没去,他觉得抬不起头,别人会嘲笑他干了工程挣不到钱,反而欠帐,这个事情对他压力很大,打击也非常大。”

今年初,天仙镇在“走基层”中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召集群工办、司法所、旅游办、观音村委会和双方当事人等召开协调会,商量解决办法。

“既没有任何合同协议,也没有决算的单据,资料欠缺为调解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天仙镇司法所副所长刘墉说。本应很简单的合同纠纷,却在调解的一开始遇到了一个大问题。面对双方争议的工程量和单价,负责此项工作的镇干部到现场丈量和核实,理清当时的工程量。

“不管取证有多困难,既然党委、政府知道这件事,就要把它当成急事大事办好,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天仙镇党委副书记袁华说。群众工作无小事,在经过对当时该工程施工人员、项目经办人员的多次询问取证后,镇上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四次座谈,可双方还就具体的工程量有争议。

4月1日,在镇干部依理合法、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当时项目施工业主同意支付拖欠袁洪敬四年之久的工程款1.8万元。工程款到位后,镇干部立即送到袁洪敬家中。

“这件事对我的教训很深,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我定要先完善手续和合同,按照法律程序办。”袁洪敬说:“拿回来的这部分钱,我准备用来建大棚,发展山区生态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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