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企QQ群交流的通知

2014-04-27 20:56:09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

为了给您提供更加及时、快捷、方便的纳税服务,解答您提出的疑难问题,了解和掌握您的需求,向您传达最新的税收政策,我局特向广大纳税人公布纳溪税企QQ群交流群号。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目前已开通的QQ群

纳溪区国税局税企交流QQ群,号码:1970875502。

二、QQ群加入方法

第一步:通过登陆http://www.qq.com/,申请免费QQ号码(如果您已有QQ号码,可以使用已有的号码)。

第二步:下载聊天软件,安装后并输入账号和密码登陆QQ。

第三步:登陆后,点击QQ画面最下面的“查找”按钮→点击画面上面的“查找群” →选择精确查找→输入群号码:如1970875502→点击下面的“查找” →点击“添加好友”按钮→输入验证信息:纳税人名称+联系方式或真实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待群管理员批准加入。

三、QQ群交流事项

(一)交流对象

所有加入QQ群的友好人士。

(二)交流时间

以法定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为主,群内成员亦可自行处理。

(三)交流方式

群内成员以自行提问、自主解答的交流方式为主。

对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性提问、咨询、求助的帖子,在解答、回复时,如果只是个人理解、可能会有争议的问题,请注明“我个人认为”、“我本人理解”等字样,避免误导群友;如果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应注明具体的时间、文号、标题、条、款。

(四)交流内容

纳税咨询、办税流程、税法宣传、政策解读、催报催缴、通知公告、纳税提醒、知识资源共享、信息反馈等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涉及的各类事项。

(五)访问规则

所有群交流内容需自行鉴别、选择参考,免受误导,并提倡文明、文学、高雅、和谐之风,禁止纯水、纯表情图片及下列内容的主题、回帖、签名等事项:

    ①带有政治色彩的;

    ②泄私愤或恶意侮辱他人的;

    ③以任何形式介绍其他网站的链接、文字、图片等(广告性质);

    ④蒙骗别人、有欠公论的;

    ⑤含有色情、低俗、迷信、谣言等低级、不健康的内容,纯内衣展示等无聊的图片;

    ⑥可能导致QQ群形象受损、破坏团结的;

    ⑦传播病毒的;

    ⑧无聊灌水的;

    ⑨其他各类有违法律、社会、伦理公德的;

    ⑩其他禁止事项。

四、QQ群服务内容

通过网上税企QQ群互动平台,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公众开拓四维空间的服务,即“税法宣传”的空间——及时传送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和通知公告;“意见建议”的空间——随时展开催报催缴、纳税提醒服务;“税企交流”的空间——在线沟通涉税事宜、咨询解答涉税疑难问题;“互为学习”的空间——教学相长让税务干部在交流中学习业务知识,掌握纳税人需求。

欢迎您加入纳溪国税“税企QQ”交流群,纳溪国税人愿用真诚、热心的服务,为您提供零距离“面对面”的纳税服务。您的满意是我们最高的追求,愿我们共同努力创建一个“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和谐、诚信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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