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检察院:“三强化三要求”狠抓纪律作风

2019-03-18 14:45: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汪锐)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19年纪律作风治理专项部署会,院领导丁维俊向全院干警传达了上级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亮剑行动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对本院2019年纪律作风建设作出相关安排部署。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纳溪检察院纪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朱亚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根据方案要求和分管业务谋划和推进本年度纪律作风建设,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分管部门纪律作风监督和检察队伍管理。

强化机制建设。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纪律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拟从工作作风、思想、生活作风、执法办案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五个方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纳溪检察院队伍建设,促进纳溪检察院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助力检察机关展现新面貌,确保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日常监管。根据上级关于做深、做细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推动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的新要求,结合纳溪检查院实际情况,建立纪律作风监督领导值班制度,由五名院领导负责本院周一至周五的纪律作风日常监督,并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引导和教育,确保检察人员保持遵规守矩的高度自觉性。

党组书记、检察长朱亚梅对纳溪区检察院2019年度纪律作风建设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院干警要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最高检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上,认真落实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新要求,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自我约束。纳溪检察院党员干部、检察人员要做到令行禁止,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认真学习和贯彻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牢记政治规矩,时刻坚守纪律“红线”;落实责任担当。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推动业务工作,也要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进一步推动纳溪检察提升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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