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天三案406元 法理调解“搞定”了

2020-01-16 16:06: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钟桃)1月15日,纳溪区大渡口镇群工办工作人员用一脚泥一身汗,进村入户跑田坎,以一天办理三个案件的执着,认真践行了这一承诺。这是泸州全市上下全力以赴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法律顾问延伸至村级组织,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的体现。

400元搞定水淹竹林案

“于师傅,你好,按照我镇目前的“3311”调解原则,您和邻居的矛盾纠纷由村上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3次,若不成再由镇上、区上调解。请您相信我们的村级调解委员会,一样能够帮您解决问题。”“我现在外面打工,我只有1月15号这天有空,你们都必须这天到村上来把这个事情给我调解了,不然我就到市上去闹!”满是怨言的于波是大渡口镇双龙村7社村民,一次又一次拨打着大渡口镇群工办的办公电话“诉苦”。

为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矛盾纠纷调解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乡村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让村民生产生活守法依理,经过一番准备,大渡口镇群工办联合镇司法所法律顾问,组成调解工作小组前往双龙村进行案件调解。

工作小组对纠纷争议现场进行了仔细查看,同当事人分别谈话,再和争议双方共同座谈了解,得知:原来是双龙村刘某承包了一口鱼塘,将此鱼塘又转包给村里的欧秀均搞养殖;由于缺乏经验,该鱼塘蓄水后淹没了塘边属于于波所有的一片竹林,加之于波在外打工不顺心少有回村,欧秀均又未告知也未采取减缓损害措施,于波气不过,长期怄气致使积怨。

“那就按照我们村里面占地赔偿谷子斤数的规矩来算吧,300元一年。”于波说道。

“小于,你那个价格不合情理,我们现拿杆杆、卷尺及量,怕都不到半亩山,我建议100元一年的赔偿标准,你认真脉一下,看合法不?”双龙村支部书记刘宗平劝解道。

经过一番劝慰开导,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存在过失的欧秀均按照100元一年的标准赔偿于波,自欧秀均2016年6月承包该鱼塘开始赔付,并在以后的承包期内每年再按时支付。欧秀均当场支付400元人民币。至此,案结,气散。

一句话搞定路占田角案

正当调解工作组要离开时,在一旁“听案”的村民于某某拦住了去路,“各位领导,这鱼塘边上2013年修了条村公路,倒的土方压坏了我家大田一个角,你们顺便就帮忙解决一下,看看是不是就帮我争取点土地赔偿?”

“于师傅,村公路的修建以及调田调土赔偿,都需要经过社员大会来决定,这是你们村内自治的事情,我们不能武断地给你下结论,法律也没有赋予我们这个权力。这事得请社长和村社尽快召开社员大会,共同讨论决议。”大渡口镇群工办工作人员耐心为于师傅讲法说理。于某某想一想,觉得在理,便离开,让路。

6块钱搞定调土拔苗案

“今天在双龙村走不成了,刚刚接到电话,8社的赵昌玉又‘犯病’了。”“走,来都来咯,我们及现场看看。”

在双龙村八社的土坎上,一位蓬头垢面的大姐正骂得起劲儿,隔着几根田坎都能听见她的不满。走近一打听,原来这位赵大姐是双龙村的精神病人,智力4级残疾,她刚把脚下一块土里长得正好的油菜苗给拔光折断,横七竖八扔在路边。这块土原本属于她家,后来本村亲戚陈某为了方便农活和她家商量对调土地,她家户主也同意了;但今天犯病后,赵大姐便拔光了陈某已栽了两月的菜苗,陈某气不过,两家在土坎上对骂了许久。

“你们两家户主都姓陈,还连得起字辈;赵大姐你嫁到陈家,亲亲戚戚都待你不错,村里面还根据你的困难情况,把你家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还为你办理了残疾人生活补贴,你怎么乱来呢?陈大哥你也要尽到法律上的看护义务,不能因为赵大姐有点病,你就放纵她乱来。现在伤了人家的菜苗,于法于情于理,你多少该补偿点。”

“那赔偿多少合适?”

“这块土,不到10平方米,收成后约两三斤菜籽,赔偿6块钱,双方觉得如何。”

于是,在镇村工作组见证下,双方当面支付,言和。

在如今,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调解工作员带头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面对群众大小事,不推诿不放弃,以负责任的态度坚持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让调解结果合法合理,那么在乡村法治的轨道上,必将助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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