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农民工摄影(短视频)大赛邀你来参赛

2021-06-04 14:34:0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近日,以“关注农民工为劳动者点赞”为主题的,泸州市纳溪区农民工摄影(短视频)大赛作品征集正式启动。此次大赛由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溪区融媒体中心纳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等联合主办,泸州市纳溪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纳溪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纳溪区驻异地农民工党组织协办。

参赛范围:纳溪籍农民工、来纳溪务工农民工,关心、关注农民工生产生活的各界社会人士和摄影(短视频)爱好者均可参赛。

大赛将于2021年5月28日至6月15日征集作品,6月18日—6月26日进行作品评审(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最终的评选结果将于6月28日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爱纳溪App等平台发布。具体参赛信息如下:

一、参赛作品准备

(一)主题:

“关注农民工为劳动者点赞”,内容要积极健康,昂扬向上,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农民工生产、生活、学习状态和场景等展示。

2.农民工个人才艺、技能等展示。

3.农民工就业、创业风貌展示等方面内容。

(二)参赛对象:

(一)A组:纳溪籍农民工、来纳溪务工农民工。

(二)B组:关心、关注纳溪籍、来纳务工农民工生产生活的各界社会人士和摄影(短视频)爱好者。

(三)征集时间与投稿途径:

征集时间:2021年5月28日-6月15日。

投稿邮箱:1425909276@qq.com(投稿格式见征稿细则)

联系人:肖红

联系电话:18283049957

(四)征稿细则:

(一)作品形式新颖、题材风格不限,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角度不限,技法不限。

(二)摄影、短视频作品可分别报送,各限1个(组),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提交。

(三)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可用相机、手机等电子设备拍摄,格式统一为JPG,原则上每幅图片大小为2-10MB(特别优秀作品可酌情调整),作品使用横屏方式拍摄,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能用电脑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单照、组照一组最多3张(并备注主图,以主图参加评审)。

2.短视频作品:作品可用相机、手机等电子设备拍摄,视频格式统一为MP4或MPG,视频时长1-3分钟,作品使用横屏方式拍摄。要求被拍摄内容真实,有突出主题,结构完整,画面清晰,有语言解说相匹配。

(四)作者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展出),参赛作品活动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作品没有参赛资格。

(五)参赛作品全部采用网络投稿。作品以“类别(摄影或短视频)+(A组或B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并附《纳溪区农民工摄影(短视频)作品报送表》(见文末附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投递到指定邮箱。凡因提交的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六)投稿人保证其所投作品须为署名作者自己所拍、首发,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法律责任。

(七)所投作品一经提交投稿邮箱,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主办单位统一行使除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包括该等权利的转授权。可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自由使用投稿人所投作品。

(八)投稿人所投作品,投稿人或其继承人及其所在单位仍可免费使用;如需授权其他人使用,则需要取得主办单位的书面同意。

(九)主办单位及其被授权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其所选用作品进行必要修改和二次创作,但不得歪曲、篡改所选用作品。

(十)作品不得含有营利性商业广告内容。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稿通知的所有内容。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二、奖项设置

(一)摄影作品:

1.人气奖:按网络投票排名。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

2.作品奖:设一等奖5名,奖金5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3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200元。入围奖35名,奖金100元。

(二)短视频作品:

1.人气奖:按网络投票排名。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

2.作品奖:设一等奖3名,奖金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300元。三等奖8名,奖金200元。入围奖14名,奖金100元。

以上获奖作品评选结束后,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爱纳溪”App对入选作品及作者进行公示,并颁发证书。

三、作品评选

评审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选出获奖作品。其中:

(一)网络投票占评审结果40%。(网络投票:登录“爱纳溪”App,在App客户端作品投票栏目内对相应的作品进行投票,按投票得分依次排名。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6月24日)。严禁采用非正当手段恶意刷票,一经发现查实,所刷票数清零,并取消相关作品参评资格。

(二)专家评审占评审结果的60%。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纳溪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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