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周超华 雷生)“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1月10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给居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为使刚实施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当天,纳溪区永宁街道联合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手册等方式为居民群众讲解电信网络诈骗常见套路及诈骗分子惯用手段和话术、作案方式以及电信诈骗的种类、特点、危害性。同时,向居民群众普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出台内容,法规条例及特色亮点等基础内容,进一步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