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肖方贵 记者 丁一)近日,中共叙永县纪委、叙永县监察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进一步确保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按照“立行立改”十大问题的整改要求,严禁公职人员“八小时”外酒后滋事,违纪人员将按相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个别公职人员不注重自身公众形象,酒后滋事,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各乡镇和各部门务必将严禁公职人员“八小时”外酒后滋事的硬性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领导干部和普通公职人员,做到入脑入心,切实把整治公职人员“八小时”外酒后滋事的遗风陋习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加强所辖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约束。
通知强调,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县群教办正风肃纪组将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随机督查。对违纪人员将按相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严肃的处理,并通过电视台等形式进行实名通报批评,通过整治,严肃党风党纪,树立公职人员良好社会形象。
通知对“滋事”的范围指定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
据悉“严禁公职人员‘八小时’外酒后滋事”是叙永县近期出台的《叙永县公职人员“八小时”外三项严禁》的内容之一,另外两项分别是“严禁在公共场所打牌、严禁编传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