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自助餐越来越受欢迎。泸州很多市民称,多数自助餐厅在消费者就餐时,规定用餐结束锅底剩余菜品超过规定的重量,以及用餐超时将加收用餐费。
近日有报道称,一名江苏游客在新疆吃自助餐时,剩余1200克交2400元罚款,一时间在网上引起热议。剩余菜品超过店家规定数目、用餐超时需要加收用餐费是否合理?本市自助餐厅是否还有其他类似的“霸王”条款呢?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市民遭遇 吃到一半被告知餐厅打烊
泸州市民赵女士喜欢吃自助餐,经常约朋友一起去。“自助餐适用于朋友聚餐,大家想吃什么可以自己去拿,很方便,而且现在很多自助餐厅都是集牛排、海鲜、中餐等一体,方便实惠。”赵女士说,因为自己吃自助餐的次数比较多,有过很多不愉快的经历。
赵女士说,前不久,她和几个朋友到迎晖路附近一家海鲜自助餐厅吃饭,到餐厅时已经晚上8点过了,当时餐厅的人比较多,但9点左右,客人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一两桌。于是餐厅的广播响起,告知顾客餐厅马上打烊,请顾客携带好随身物品离开。
“事先也没有告知我们9点打烊,而且9点真的有点早,没办法,我们只有离开。”赵女士说,被告知要打烊时,锅里还有一些菜没有煮熟,去前台退还押金时,却被告知不能退。后来,赵女士和前台多番交涉后,才退还了押金,但这番经历让赵女士感觉自己遇到了“霸王”。
锅底剩菜被告知要么吃完要么罚款
市民罗敏是自助餐厅的常客,她认为吃自助餐就要放开吃,起码要把餐费“吃”回来。罗敏说,不少自助餐厅的店员会在顾客取餐时多次提醒“适量、多次取餐”。
罗敏告诉记者,某次和好友相约吃自助餐,吃完准备离开时却被服务员叫住了,服务员说:“你们剩下的食物太多了,要么吃完再走,要么罚款”。紧接着还用手指着餐厅内悬挂的“浪费xx克,罚款xx元” 的标语。
罗敏表示,自己和好友硬撑了半个小时将剩下的大部分食物“清盘”,表示不会再去光顾此餐厅,“顾客去自助餐厅的心理大多类似,即使个别在餐盘里剩下一些食物也是无心之过,餐厅也没必要去罚款,否则伤害顾客感情,影响消费体验”。
担心顾客无法喝完 服务员不开红酒
泸州市民曾先生说,有一次他和朋友在四川警察学院附近的一家自助火锅店就餐时,看到有红酒,想要服务员帮忙打开,但遭到了拒绝。“我们就两个人,服务员认定我们打开了喝不完,所以不给我们开。”赵先生说,后来他多次向服务员保证能喝完,服务员才勉强打开了红酒。
赵先生说,他和朋友在就餐结束后,到前台结账时,前台的举动让他觉得很无语。“当时前台服务员看到我们过来退押金,还特意让旁边的一个服务员去看酒瓶里是否还有剩余。”赵先生说,这让他感觉自己的人品受到了质疑。
现状 剩菜、用餐超时将加收用餐费
近日,记者走访了泸州市自助餐厅发现,大部分自助餐厅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大约都一样。其中最明显的有两条,即剩余菜品超过200克将不退还押金、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5或者3小时。
记者在新马路一家自助餐厅看到,该餐厅将消费细则摆放在店门外,消费细则上表示,就餐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如果超过3个小时,则重新计费,收取每人30元;就餐结束后,锅底剩余菜品超过200克(四两)按成本价30元收费,并以此类推。该消费细则还表示,如果酒水、饮料开盖未喝完者,按照相应消费价格收费,倒入锅中则收取锅底费50元每锅。同时,该消费细则表示不接受单人就餐。
在重百附近的一家自助火锅店,记者也看到了类似的提示。该店的消费须知表示,用餐时间超过3小时、锅底剩余菜品超过200克不退还预先收取的30元押金。此外,四川警察学院附近的一家自助火锅店则规定,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5小时。
在记者走访的自助餐厅中,有上述规定的自助餐厅定价一般在80元/客以下,定价在80元/客以上的很少有类似的规定。
市民观点/
此类规定可以理解 但属于“霸王”条款
“和谢绝自带酒水一样,这些规定就是‘霸王’条款,根本不符合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民范雪说。
范雪是一名销售人员,她和朋友一起去吃自助餐的时候,一般都会适量拿菜,就算稍微拿多了也会尽量吃完。“一般规定的是3个小时用餐时间,但我们不到2个小时就吃完了;锅底剩余菜品不能超过200克,一般人都知道这是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对消费者而言,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在范雪看来,这些确实属于“霸王”条款。
倡导理性就餐 避免浪费食物
刘杰是一名大三在校学生,他和朋友选择吃自助餐的主要原因是费用不高,且可以按照个人喜好选择吃到饱。“餐厅的消费细则我们都理解,餐厅也是希望规范顾客的行为,引导顾客理性用餐,避免浪费食物。”刘杰说,就餐厅的目的而言是正当合理的。
此外,刘杰表示,在选择自助餐厅时,如果在餐厅内看到有明文规定“浪费xx克,罚款xx元”的标语时,自己会谨慎挑选食物,以免到最后被罚款。对于限制吃饭时长的规定,刘杰表示:“我所留意过的餐厅,对于吃饭时长的限制一般在2.5-3个小时,对于普通的饭局而言已足够,所以不存在超时。”
虽然经常光顾自助餐厅,但刘杰还未见过真正罚款的事例。对于餐厅此类标语的合法性,刘杰表示自己并未过多去思考,将此定义为“行业规定”。
律师观点/
自助餐厅内限时就餐不合法 保存好证据必要时可以追偿
泸州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说,自助餐厅内限时就餐,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从来没有明文规定顾客选择某类餐厅时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就餐完毕,从情理上而言也说不通。
而对于自助餐厅内悬挂“浪费xx克,罚款xx元”的标识,同样不合法。如果在顾客走进某家餐厅时,餐厅与顾客进行了约定并且达成合同,要求浪费食物的顾客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是合理的。但大部分自助餐以这种张贴标语的方式作出单方面的规定,是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因此餐厅这种“浪费xx克,罚款xx元”的规定是无效的。
冯骏说,日常生活中,市民到自助餐厅就餐的确会存在“吃回本”的心理,餐厅一方为提醒顾客合理消费、理性用餐,在餐厅内明文贴出标语,以警示不文明行为,看似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换句话讲,餐厅一方应该事前将顾客潜在可能发生的这种浪费做出预估,同时可以采取如服务员“微笑提醒”顾客,而非将出现这种浪费的费用强加到顾客身上。
对于遭遇这类罚款的市民,冯骏提醒,泸州市民在就餐结束后务必让收银员开取发票,并且注明就餐和罚款费用明细,保存好证据请求相关部门协助追讨赔偿。
记者 游容 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