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丁汀)为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防止水上事故发生,泸州市地方海事局联合泸州市水务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一道于2012年11月27日对泸州市沱江河口水域的船舶进行联合检查、清理整治,现场共滞留了船舶46艘,并集中停靠在指定停泊点。
经联合调查组认真对30艘船主提供的船舶证书证照进行核查和调查取证后予以放行,并对无人认领的船舶三部门于2013年1月14日进行了联合公告,最后限期于1月25日持证前来认领。最后限期已过,从滞留船舶两个月以来,仍有16艘船舶无人持证认领。
1月29日下午3时,依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之有关规定,泸州市地方海事局联合泸州市水务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对16艘无证船舶进行统一销毁。
通过此次大型清理整治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航行和作业的船舶,进一步规范了沱江河口水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此次活动也警示泸州辖区内无证船舶船主,及早消除无证船舶、或者按规定办理取得船舶相关证照,从而防止船舶脱管、排除安全隐患,以促进泸州全面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