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 泸州中院今集中宣判一批毒品案件

2013-06-26 16:08:5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消息(郭小容 兰竞飞 记者 代陈伟)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高全民防毒拒毒意识,配合泸州市禁毒宣传月活动,6月26日上午,泸州中院对5起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集中宣判现场(泸州中院供图)
 

案例一:制造毒品被判处无期

被告人管某2010年起在家中断断续续手工试验制造毒品,2011年10月,将自己的房屋出售后,用部分款项购买压片机、模具、咖啡因等制造毒品材料及工具,以朋友的名义租用房屋用于制造毒品。2012年3月14日,管某在租住房屋内制造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管某在家中和租住房内制造毒品250余克,泸州中院一审以制造毒品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二:贩卖毒品被判处死缓

被告人王某租住泸州市住房一套长期从事毒品交易,2012年3月23日下午,王某在向汪某贩卖毒品过程中被警察抓获,随后警察在其租住房内搜出麻古丸700余克、海洛因1700余克。王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泸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例三:3人运毒分别被判刑14年、无期和死缓

2012年3月23日,贵州省习水县被告人穆某联系泸州被告人代某购买毒品,叫被告人王某其开车到泸州向代某购买冰毒90余克、麻古丸2500粒,在返回习水途中被抓获;2012年5月17日,代某又在其租住房内向谭某贩卖毒品麻古丸50余克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泸州中院一审判决代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穆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案例四:贩卖毒品获刑15年

2002年4月24日,被告人向某向广东顺德的叶某购买毒品,并叫在广东打工准备回泸探亲的同案人雷某帮助其将毒品200余克运回泸州,叶某和雷某被当场抓获判刑,向某于去年主动投案。向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泸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上述四案均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裁定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五:2人跨省运毒被判无期

被告人江某、王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毒贩张某,2012年10月3日,张某分别让江、王帮其运输毒品500余克从云南省沧源县途经泸州到武汉市,并承诺送至目的地后给付一至两万的报酬。10月7日,二人在泸州被公安机关抓获。江某、王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泸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集中宣判现场(泸州中院供图)
 

宣判结束后,审判法官表示,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今后,将加强与检察、公安的联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营造了“严打”声势,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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