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将举行首届优秀艺术尖子生大赛

2013-05-10 10:20:53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向蓉 记者 代陈伟)5月10日,记者从泸州市教育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推动泸州市艺术教育工作上新台阶,促进艺术教育的普及与提高,泸州市将在8月下旬至9月份举行首届优秀艺术尖子生大赛。比赛设置学生个人等级奖,各项目按参赛人数和决赛成绩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等级奖人数占决赛学生人数的80%,获等级奖的初中学生进入市级优秀艺术尖子生人才库。市级优秀艺术尖子生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可享受加分待遇,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加10分,二等奖获得者加8分,三等奖获得者5分。

此次大赛实行层级选拔赛,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预赛,区县教育局组织初赛,市教育局组织决赛。凡在各学校预赛中获一等奖的中小学生均可参加区县教育局组织的初赛,在各区县初赛中获一等奖的初中二年级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市上组织的决赛。各区县的初赛安排在2013年暑假前进行,全市决赛将在8月下旬至9月份举行,舞蹈类、器乐类、声乐类决赛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美术类、书法类安排在9月份。

比赛项目有六大类:

舞蹈类:单人舞(民族舞、民间舞、芭蕾舞)、体育舞蹈(拉丁舞系列、摩登系列);

器乐类:独奏(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键盘乐);

声乐类:独唱(童声、美声、民族);

美术类:国画、水粉画、素描(油画除外);

书法类:毛笔书法;

语言类:不单独举行比赛,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一级乙等证书者,视为泸州市优秀艺术尖子生。

据了解,泸州市举行的优秀艺术尖子生大赛比赛项目与省艺术人才大赛比赛大项目相同,取消了街舞、通俗唱法和朗诵的比赛。

为确保比赛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参加决赛的学生在初中阶段只能参加一次由市上组织的同一项目决赛,凡重复参赛者,将取消其享受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的待遇。获奖学生证书发放后,不再更改,证书遗失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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