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重点监督危害民生犯罪案件

2013-05-22 17:06:32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频道(特约记者 蔡慧兰 实习记者 武侃)为了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5月22日下午,由泸州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督查活动座谈会”在市检察院会议室举行。

 
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陶琦介绍活动相关情况
 

按照高检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督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督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泸州市检察院和市政府法制办商定,自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督查活动”。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重点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对隐藏在此类刑事犯罪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一律严格依法查办。

据介绍,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主要以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为监督重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民生的问题入手,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犯罪案件。

接下来,全市各级检察院和法制办将组织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教育、环保、劳动保障等与民生案件监管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对2010年以来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全市两级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要严格依法及时监督移送和立案侦查,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和立案、不予立案或撤案文书抄送检察机关。

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市级专项监督活动办公室将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坚决依法查办,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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