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行半月 企业反映不一

2013-08-15 08:34:15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丁汀)税收作为国家经济调节的重要杠杆,长期以来一直担当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在各种税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流转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我国经济调节中发挥着显着的作用。然而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增值税这个我国最大的税种,一直没有发挥出其最大的效应。

为改变这种现状,一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改革开始在全国部分城市试点,并拟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泸州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税制改革中,当地的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作为改革的试点行业,率先体验到了营改增改革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带来利好

“营改增”试行后,相对于交通运输业来说,税率有明显下调的则属部分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四川公正税务师事务所就是现代服务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所长陈超群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如公司年收入为300万,按照过去5%的营业税,则要缴纳15万税金;“营改增”后,税率为3%,300÷1.03×3%=291.3万。缴纳税金约为8.7万,比之前减少了约6.3万元,这样算出来的流转税负有所降低。

重视影响 迎接挑战

在营业税制度下,纳税人对应税服务只需开具服务业发票即可,但是增值税制度下,纳税人会根据业务规模的大小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发票也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上的合规性要求比服务业发票更高。对企业的财务、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泸州市“营改增”试点已经引起四川公正税务师事务所的高度关注,公司副总吴敏说:“早在上海开始营改增试点之前,我们就已经培训相关政策了,学习后还要对自己公司的50多个人进行培训,确保公司顺利过渡。”同时,吴敏作为专业人士,还提醒一般纳税人,在购进环节,一定要索取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针对下个月“营改增”正式申报工作,税务师事务所还针对客户设计专有服务产品,根据客户不同产品特点,为其提供咨询服务。

有利有弊 喜忧参半

泸州市正式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启动“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从8月1日开始的试点“有人欢乐有人愁”。其中最发愁的,是交通运输企业。

据四川省宏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蒋凌川介绍,在试点的行业中,物流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的综合体,在这次营改增改革中最先尝到了改革带来的影响。纵观试点城市物流行业的反映,可以用喜忧参半来形容。

有利影响方面来看,营改增政策的试行,有望使物流行业的税率得到统一,不再存在税率参差不齐的情况,使物流行业的发展得到进一步的规范。而且从长远来看,5%的营业税改为3%的增值税,有利于物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企业赢利能力。同时“营改增”政策的试行,为弥补规模较小的物流企业的损失,真正发挥出该项政策减税的目的,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物流行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对规模较小的物流企业进行补贴,在一定时期内将有助于减轻物流企业的负担。

不利影响方面来看,对于物流企业来说,物流成本主要来自油料消耗、过路过桥费、人工工资和场地租金。按国家规定,只有油料消耗和修理费能拿到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进行抵扣,而其他费用却不能抵扣。而对于油耗消耗,由于物流企业全国各地跑,在加油的过程中很难拿到正式的发票,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物流企业获得的抵扣。另外加上过桥路费、人工成本以及保险费也不能抵扣,所有不能抵扣的至少将占总成本的5成。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的成本不降反增,物流企业负担自然加重。而且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在试点期间物流企业取得的发票,由于不在同一个区域,在这些区域中有的地区并未被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这些区域的物流企业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这将使物流企业的购进项目不能抵扣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的负担也会在一定时期大大提升。

作为一项新政策,“营改增”的本意是让税收回归到为政府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资金的本质上来,减少税收对经济发展产生的扭曲作用,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于新政策的试行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顾及到政策实行的方方面面。不过,随着政策的逐步推广试行,暴露的问题会一步步得到解决。在不断完善中,“营改增”这项新政策相信最终会发挥出起减轻相关产业发展负担的作用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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