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楼市28条措施详解 补助以网签时间为准

2015-05-05 11:58:41来源:泸州新闻网编辑:罗之飏记者:罗森波

泸州楼市28条出台 摄影:牟科

《2015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以来,备受市民关注。就市民对《措施》产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产业科。

居民购房每平米补助100元

市民:《措施》何时正式实施?购房的补助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产业科:按照相关要求,《措施》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1年。

购房的补助范围和标准为:农村居民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在泸州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给予200 元/平方米的补助,其他居民在泸州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100 元/平方米的补助,在泸州主城区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区各承担一半,由区财政先行垫付,市财政结合补助发放情况,每季度结算一次。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住房的,具体办法由各县制定,在县城规划区的所需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申请补助以购房网签时间为准

市民:泸州主城区的范围是什么?申请补助是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还是办理贷款时间来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产业科:我市主城区范围即泸州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申请补助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也就是以购房的网签时间为准。

多重身份只享受一种补助

市民:既是大学生又是农村户口的,购买首套住房是否可以享受双重补助?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属于农村户口的,是否可以享受补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产业科:既是大学生又是农村户口的,购买首套住房不能享受双重补助,只能获得一种类型的补助,而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还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属于农村户口的,可以享受补助。

申请购房补助需五大材料

市民:申请购房补助需要哪些材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产业科:首先要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这些材料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提供就业情况证明(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其次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查档证明(原件)。第三是购房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第四是所购房屋的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出具的首套房证明(原件)。第五是购房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购房补助到账有时间限制

市民:申请购房补助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产业科:凡符合购房补助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申报资料(所需申报材料附后),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区、县住建局受理购房补助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首套房认定工作;采取并联的方式,分别送区、县公安局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信息审核,区、县人社局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认定,区、县教育局对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历信息审核,以上部门均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由区、县住建局每个月汇总一次审核结果,将购房补助发放明细表送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购房补助发放明细,并将购房补助拨付到区、县住建局购房补助专户。区、县住建局在购房补助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将购房补助以转帐的方式分别划转到申请人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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