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泸州电商中心 企业最高可获10万元扶持

2015-09-02 13:24:4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任成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讯(记者 蔡惠兰 刘军)9月2日,在泸州龙马潭区政府二楼会议中心举行电子商务中心扶持办法通气会,对泸州电商发展情况进行介绍,并为商家及媒体解答企业入驻泸州电子商务中心及孵化园试行扶持办法。为泸州电商中心更好的服务大众,促进泸州电商发展奠定基础。泸州市商务局副局长林小勇,泸州市龙马潭区常委副区长等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泸州电子商务中心及孵化园扶持办法试行一年,凡符合条件入驻泸州市电子商务中心及孵化园的对象均可享受国家、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出台的,涉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创业创新发展、就业促进等方面扶持政策及优惠,包括工商注册、财税优惠、资金扶持、创业贷款、创业补贴、专利申请等方面。

    据园区管委会介绍,凡入驻泸州电子商务中心及孵化园的电商及关联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入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电商及关联企业办公场地租赁费:第一年办公场地费用全免,第二年补助80%,后三年补助50%。入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电商及关联企业:第一、二年免费入驻,后三年补助50%;以及免费使用公共会议室、培训室;免费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培训、论坛、沙龙活动,并享受一事一议政策,对入驻企业用于电子商务分拨配送的仓储租赁费用给予5元/平米补助;补助宽带使用费1000/年等。免费参与创业指导、技能技术培训等活动,管委会免费提供培训、法律咨询、财务服务、人力资源引进、工商注册等服务,其创业项目在创业大赛、政府表彰中获奖的,可获得一次性现金奖励。

    金融扶持方面。鼓励社会资本为入驻对象提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服务,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向入驻对象提供创业投资。投资机构的投资对象成功孵化出园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的风险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园的入驻对象主动获得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且成功孵化出园的,给予其所获投资额的5%,最高5万元的经费补助。同时,支持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对经管委会推荐的企业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经费支持,给予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10万元的经费补助。此外,支持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采取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对经管委会推荐的企业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经费支持,给予企业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10万元的经费补助。

    在通气会上,一位大学生毕业后创业的陈志勇,是第一批入驻电子商务园区的入驻者,他说:“从一月份入驻,注册公司经营农产品进城,园区为企业提供了很多扶持和帮助,为我们解决了很多创业中会遇到的问题,仅今年6月份,营业额己达到近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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