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记者 蔡惠兰)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泸州首个“反家庭暴力中心和临时庇护所”同时也在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反家庭暴力中心和临时庇护所”的设立,主要为遭受暴力的纳溪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临时栖身场所,以抚平她们心灵创伤,避免恶性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反家庭暴力中心和临时庇护所设有“妇女儿童老人维权中心”、“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三个部门。记者在现场看到,各个房间采用暖色调布置,营造着浓浓的家庭氛围,温馨的风格让人感觉放松。房间还设有儿童游戏区、墙上的电视还可以播放当事人生活照片,勾起双方对于家庭生活回忆。
纳溪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元柱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反家庭暴力中心和临时庇护所”的成立,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关心和重视平安家庭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公民及社会组织的发对家庭暴力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反对家暴的氛围,对于遏制家暴行为,消除家暴现象,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
纳溪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猛介绍,在反家庭暴力中心和临时庇护所的成立前,如果家庭成员遭受家庭暴力是采取向妇联、镇街等部门寻求帮助,但是调解完后,若矛盾没有及时解决,当事人有可能回家还要遭受暴力。“现在家暴受害者可以选择在“反家庭暴力中心和临时庇护所”居住几天,法院给予其人生权益的保障,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抚慰等工作。”
何猛说,“反家庭暴力中心和临时庇护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法,建立相关机制,比如如何第一时间为家庭成员提供保护。“中心和庇护所的成立,是一种全新的探索和尝试,结合《反家庭暴力法》更能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和社会稳定,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