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严查冒领骗保行为 实名举报最高奖10万

2016-03-02 09:32:32来源:华西城市读本编辑:庞山岚

1日,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了解到,人社局将严查冒领骗保行为,一旦涉及金额达5000元以上,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骗取金额多的,最高可判无期。市人社局表示,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不仅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也侵害了社保基金安全。同时,人社局也鼓励市民举报,一旦核实,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

骗保5000元以上将受刑法处罚

泸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既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也侵害了社保基金安全。

市人社局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或者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当退回骗取的金额,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基金5000元以上,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审查。骗取金额5000元至5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5万元至50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物。

今后以非法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社会保险待遇达到5000元以上的自然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骗取金额多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鼓励市民举报最高奖励10万

据介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三大类,一是参保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业务经办、劳动能力鉴定和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鼓励群众举报,市人社局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记者了解到,举报人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向人社部门举报。举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奖励,包括: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联系信息(姓名、联系方式);举报事项详实具体,有明确的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主体,事先未被人社部门掌握;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案件办结;举报人不是社会保险行政、经办和信息网络工作部门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记者 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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