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 泸州10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6-07-22 16:07:4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魏杰 记者 张婷)日前,四川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了糖果及可可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及其制品、酒类等7类食品共计1586批次样品。本次抽样检验项目共有不合格样品134批次,其中,泸州有包括泸县玉蟾山泉水等在内的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在本次抽查中,标称泸县玉蟾纯净水厂于2015年9月14日生产的18.9L/桶的玉蟾山泉水(天然饮用水),该批次产品中所含的的大肠菌群抽样检验不合格;由叙永县三兴饮料厂于2015年4月11日生产的250mL/瓶的快乐派碳酸饮料,该批次产品中的二氧化碳气容量抽样检验不合格;由泸州五酿醇酒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9日生产的500mL/盒的五酿醇酒,该批次产品中所含的的甜蜜素抽样检验不合格;由叙永县冰泉饮料食品厂于2015年4月16日生产的250mL/瓶的菠萝碳酸饮料,该批次产品中的二氧化碳气容量抽样检验不合格。此外,还有6批次规格型号为散装的蒸馏酒在本次抽样检验中,产品中所含的甜蜜素抽样检验不合格。

记者走访了泸州市区内的几家副食店和白酒经营部,未看见本次被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批次产品。部分店家表示,在进货时对于食品的安全标准要求较高。在公布的泸州抽验不合格的产品中,大部分产品为蒸馏酒。平日里就喜欢喝酒的市民刘先生表示,酒虽然不是日常必需品,但是在买酒的时候还是应注意。“到一些比较正规的商店去买,不要贪便宜,毕竟有问题的酒喝了很容易出问题。”刘先生说。

市民发现可投诉举报

据了解,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记者致电采访了泸州五酿醇酒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我们已经将这20件酒倒了,作为废品处理。”这位负责人称本次被抽检的这批次产品属于他们的样品,共有20件,尚未上市。

记者从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按照要求,抽查检验报告已经送达给相关企业,如果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相关企业没有异议,食药监局将开始着手立案调查。泸州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示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相关的不合格产品时,可以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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