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
《意见》明确,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以城带乡。
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水、电、路、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及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强化河湖水系整治,建设环境优美示范乡村。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就业创业
《意见》提出,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中心村建设安置小区,为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在城镇落户创造机会条件。
坚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相结合,妥善解决搬迁群众的就医、上学等问题,统筹谋划安置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确保搬迁群众居住有改善、生活有提高、就业有途径。(记者游容 实习记者李佑天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