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聚焦丨泸州龙马潭区探索“医保诚信记分制”

2020-01-15 09:18:2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2020年1月15日《四川日报》09版

累计扣12分以上或将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四川日报(曾永强 记者 魏冯)“如果没有区上的医保诚信记分制,我会一直被蒙在鼓里!”不久前,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居民喻红收到该区某专科医院通知后,才知道此前针灸理疗费用被擅自“提高”147元。

长期以来,由于诱导住院、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医疗机构时有发生损害患者利益的现象。为保护群众利益,整治医疗乱象,2019年5月,龙马潭区在全区医药机构推行医保诚信记分制度。

该制度针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两类主体的诚信违规程度,分“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个档次,按1分、3分、6分、12分计入失信记分;视不良医疗行为类别和情形,分1分、3分、6分、12分四个档次计入失信记分。

每年的记分结果和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定点授权、总控费用、门诊特殊疾病端口等进行挂钩。对失信记分超12分以上的单位,采取降低次年总额控制费、暂停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等方式进行惩戒。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还会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为确保记分结果权威,医保诚信记分制推行多重会审制。政府相关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专家等组成医保失信认定委员会,并邀请省、市、区医疗机构专家成立医保失信认定专家库,定期会审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失信行为。区纪委监委不定期会同医保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开展医保资金报销核查。其中,通过电话抽查、资金比对等,重点对精准扶贫对象医保资金报销开展督查。

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并举。当地还采取提高次年总额控制费用、优先受理职工一类特殊疾病及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申请等方式激励诚信单位。

试点半年多以来,龙马潭区共查处医保失信机构104家,其中取消定点资格3家、暂停泸州市联网结算18家,追回基金83.2万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住院人次等违规率均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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