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5月,泸州优良天数127天

2020-06-20 09:17: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泸州蓝天白云随手拍。周梦颖摄

泸州观察 魏杰 川报观察记者 魏冯

最近,泸州频现蓝天白云,不少市民们纷纷用手机记录美景。自带美颜效果的泸州天空,离不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6月19日,记者从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月至5月,泸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27天,同比增加4天,优良率为83.6%,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

6月18日傍晚,泸州出现了美丽的彩虹。郭荞璐摄

1月至5月,泸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4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2%,PM10平均浓度为5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4%,SO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1%,NO2(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8%,CO(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0毫克/立方米,与去年持平。

截至5月底,泸州市O₃(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46.9微克/立方米,大幅低于川南其他城市。

空气质量改善背后,泸州做了一系列工作。如今年3月,泸州市专门引进激光雷达走航车,实时监测空气中PM2.5、PM10等细微颗粒物的含量,实现定点垂直监测、水平监测以及走航监测,垂直方向可监测5公里以内高空,水平方向可监测半径5公里范围,通过快速对区域大气污染源进行溯源定位,为科学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新方法、新技术等。

6月18日傍晚,泸州出现了美丽的彩虹。郭荞璐摄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泸州还将推出重要举措。从今年7月6日起,泸州将实施《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 》,明确泸州市禁烧区域——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全域,以及叙永和古蔺部分区域,有效期为5年。如违反《通告》,在禁止露天焚烧区域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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