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龙欣雨) 8月27日上午,泸州公布2020年第二期诚信“红黑榜”名单,发布“红名单”1758个,“黑名单”1963个。该名单将纳入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上报国家和省信用平台。
新闻发布会现场(龙欣雨 摄)
“红黑榜”名单,是2018年泸州在全省率先制定和出台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红名单”即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列入名单的诚信典型企业将享有多项便利服务;“黑名单”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将受到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其中严重失信的主体将被限制新增项目的审批、核准,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黑名单”1963个
含235家企业和法人、1728名自然人
在2020年第二期诚信“红黑榜”名单中,列入“黑名单”的共1966个。其中,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黑名单”最多,涉及自然人1728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0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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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发布“黑名单”全部涉及税收领域,泸州市30家公司作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被列入税收“黑名单”。以泸州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50份,金额1258.89万元,税额37.77万元,价税合计1296.66元。
据了解,被纳入税收黑名单的企业,不良信息将纳入泸州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接受降低纳税人信用等级、银行限制贷款等相关联合惩戒。
“红名单”1758个
均为A级纳税人享受多项奖励
在本次诚信“红黑榜”名单中,1758个企业和法人被纳入“红名单”,均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评为A类纳税信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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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起,泸州市税务局对全市34873户企业2019年度纳税信用进行了评价。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个等级,税务局依据企业的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信息,评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等1758户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对以上信用评价为A级的企业,税务机关予以: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记者留意到,本次“红黑榜”名单的发文单位,包含泸州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
自2019年8月12日,泸州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来,泸州市持续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心、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创新思路、强化举措,纵深推进推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一直保持较好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