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座谈会在泸召开

2021-06-25 22:04: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为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6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座谈会在泸州召开。会上,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汇报片。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吴华斌通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了打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蒲伟通报表扬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表现突出的35个优秀组织单位和23个优秀案件。

随后,成都、自贡、泸州、巴中、广安、甘孜六个市州院作大会交流发言。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莲以“办好为民实事做实五项措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跨越式提升”为题作经验交流发言。

参会人员围绕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形势与任务以及工作办法等主题,结合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和各地交流发言,就如何在本地常态化开展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进行分组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省检察院朱先琼副检察长对“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出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强化为民担当,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意义。要以“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要抓手,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行政检察工作,切实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扎实办好“为民实事”,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拥有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获得感。

二是转变监督理念,进一步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力度。要牢固树立依法监督与化解矛盾并重的观念,增强实质性化解争议意识,促进办案模式转型升级,构建“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工作格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层层压实化解责任。合理应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灵活运用公开听证、引导和解、司法救助等化解方式,将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持续加大力度,提高化解水平,彰显化解效果。

三是加强规范建设,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充分尊重法院、行政机关的职权边界和行权规律,重点发挥法律指引、监督纠正、协调督促的职能作用。聚焦主业主责,优化案件结构,全面做好行政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裁判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探索力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及政法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法院、信访部门等的协作配合,依法参与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检共建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瓶颈问题。要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作用,以全省、全市的办案情况进行通报分析督促各级院取长补短、互学共鉴。积极探索行民交叉案件一揽子解决途径,在充分调查核实争议的基础上,在民法典和行政法律规范的框架内,促进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一揽子解决,有效回应百姓合理期待。努力增强办案力量、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积极挖掘提炼,加强案例撰写和经验总结,努力形成四川特色、四川品牌。(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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