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泸州市三大部门联合行动

2016-12-16 14:30:5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洁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城区“牛皮癣”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创造整洁文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城区“牛皮癣”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牛皮癣”广告,是指在泸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建(构)筑物(含住宅小区)、交通工具、电线杆、燃气设施、树木和其他设施或物体上张贴、喷涂、刻写、悬挂、散发的各类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办证刻章、枪支迷药、非法集资、非法行医、重金求子等内容的墙报、标识、标语、海报等广告或宣传品。

二、禁止任何单位、个人设置和发布各类“牛皮癣”广告,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根据线索查找广告发布人,并由有权机关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每发现一处罚款二百元,且清除费用由发布者承担;对因张贴、喷涂、刻写造成污损的,依法予以追偿。对组织、教唆未成年人张贴、涂写、刻画“牛皮癣”广告的,给予从严从重处罚。

三、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行为人的通讯号码,由执法部门抄告通讯部门,各通讯部门依法予以停机停号整顿。对开锁配匙等特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部门要加强教育,凡以“牛皮癣”广告发布服务信息的,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从业资格证。对发现的枪支迷药、非法集资或非法行医等线索,依法移送处理。

四、本通告发布前,已张贴、涂写、刻画的“牛皮癣”,发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清除或承担相应清除费用。对于积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的,可免予处罚。

五、凡属于房屋租售、车辆租售、电器维修、开锁配匙、宽带安装、商业促销、投资理财、招工招聘、教育培训、寻人寻物、失物招领等社会服务类广告,一律进入便民服务信息栏发布。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家店铺应严格落实责任区清洁绿化市容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彻底清除其责任区域内和管理使用设施上的“牛皮癣”广告,并落实长效保洁措施。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乱张贴、喷涂、刻写、悬挂、散发“牛皮癣”广告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获违法行为或当场抓获“牛皮癣”实施人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 ,市城管执法局:96198,市工商局:12315。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詹光能 18982760079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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