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朱杰 实习生 何流)昨(18)日,泸州市第八届政府第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泸州市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农村低保保障线上调至3400元/人/年。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至500元/人/月。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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