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017-07-21 17:37: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正元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蔡惠兰) 7月21日上午,记者从泸州市人社部局获悉,全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作统一部署,泸州市立即对退休人员调待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市、区县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7月底前将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手中。据悉,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5元,总体增幅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5%左右。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泸州市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全市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项政策惠及全市企业31.7万名、机关事业单位3.5万名退休人员。

按国家统一规定,今年调待仍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度倾斜的办法。

挂钩部分:对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一方面按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8%;另一方面按缴费年限,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的办法执行。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均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3%。

倾斜部分:与2016年一样,向高龄退休人员、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三类群体倾斜。高龄退休人员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2016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按照“1-2类、3-4类、5-6类”三个类别分别增加40元、50元、6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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