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依法取缔46座非法码头

2017-08-01 11:45:1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大泸州》 (王承伟 摄)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蔡惠兰) 7月26日,泸州海事局、长江泸州航道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泸州市航务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发布依法取缔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通告,对长江干线泸州段依法取缔46座非法码头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长江干线依法取缔的非法码头共计46座,分布如下:

江阳区(22座):观音场砂石堆场、泸州原石建材有限公司码头、江阳区全石碎石场、二巨梁码头、鸽子碛堆场、方山镇许湾镇村李强堆石场、鹅项颈堆石场、泸州五渡溪建材有限公司码头、泸州市江阳区五渡溪码头、泸州市江阳区四渡溪码头、小关门煤冶公司码头、泸州城区港埠公司大桥码头、川驳11号加油驳、叙航2号囤、黄弥鲨鱼嘴沙石有限公司、罗湾砂石厂码头、江阳区家源碎石厂、弥陀永跃沙石码头、泸道油驳2号、小关门码头、泸州市信达物资公司码头、龙马潭区金刚锤砂石厂。

龙马潭区(10座):洞宾亭码头、鑫福化工专用码头、港华码头、相公沱码头、特兴沙石码头、九道拐砂石码头、特兴镇牛背溪码头、长江村码头、朝天门码头、溪子口码头。

纳溪区(6座):泸州市纳溪区大渡鸿运货场码头、泸州市纳溪区洪石建材有限公司码头、泸州市纳溪区瑞石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唐记砂石厂码头、火炬码头、纳溪区大渡口镇天君货场码头。

泸县(2座):泸县兆雅镇新溪码头、泸县新路果林场砂石码头。

合江县(6座):牛脑驿码头、白沙码头、盐业码头、合江县山江机械码头、合江化肥厂码头、合江县榕山联榕坝码头。

取缔要求凡属依法取缔的非法码头自通告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生产设施、运输装卸等设备,将码头遗留的砂石全部清运到位。从即日起,严禁任何船舶在纳入取缔范围的非法码头装卸作业,如因紧急避险需临时停靠禁止停泊水域的,需提前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

据悉,自通告之日起,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深入推进长江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7〕173号)要求,泸州海事局将对在非法码头水域停靠的船舶依法予以查处,严格制止船舶在非法码头水域停靠(船舶紧急避险除外)。长江泸州航道局将在非法码头水域设置专用航标,限制船舶进出。对蓄意破坏专设航标和影响专设航标功能发挥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将对抗拒执法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将对违法占用岸线,非法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设立临时集中转运点消化砂石存量。为满足泸州市重点工程项目用材需求,消化现有非法码头和砂石堆场存量,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相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泸州市在纳入治理范围的非法码头外,选择了8个砂石临时集中转运点(纳溪区:安达码头;江阳区:泰安玉龙码头、长江泸州航道航标器材维修中心、泸州江运船舶有限公司船厂;合江县:密溪沟一期码头、密溪沟二期码头、天华大件码头;泸县:神仙桥码头),供专项整治期间作为临时停靠点使用,砂石到达转运点应即运即走,严禁在临时集中转运点进行堆放。

强化社会监督。凡属依法取缔的非法码头拒不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深入推进长江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7〕173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泸市府函〔2017〕273号)要求,仍违法从事港口经营和船舶装卸活动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泸州海事局:0830—3625091

长江泸州航道局:0830—3625020

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0830—3625110

泸州市航务管理局:0830—2285088

四川在线泸州新闻热线:0830-3776680,微信:【发现泸州】,投稿QQ:1151305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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