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合江法院执行救助保险 解决迟来18年的赔偿金

2019-03-08 10:50: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郭贵英 周晓瑶 记者 周梦颖) “我们等了十八年的赔偿终于到位了,感谢合江法院!”近日,张某某一家,带着一面鲜艳的锦旗出现在合江法院,向执行庭法官表达着谢意,究竟什么案子要执行18年?

原来,2001年,张某某丈夫宋某在外做零工时,预制板突然断落,砸中了宋某左下肢,造成宋某六级伤残。因案涉工程的承包人吴某无建筑资质,法院判决吴某承担40000余元的赔偿责任。

然而,吴某本人在当时也因伤致残,非但无赔偿能力,智力二级残疾后的他也需家人照顾、靠低保为生,本案的执行也变得异常困难。

从2001年案件判决申请执行开始,本案已经前后经历多任执行法官,受害人宋某还没等来赔偿款就去世了,由他的继承人张某某、王某和小宋某继续作为申请人奔走于法院。

然而,面对原本就需要家人照顾的吴某,每次执行张某某一家只能得到微不足道的一点金额,而吴某迟延履行的利息也逐年变多。怎么办?18年来,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吴某间人身损害赔偿案一直是合江法院执行局的一块心病。

直到2018年7月,合江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江支公司签署《执行救助保险服务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案件才看到了希望。

为了让取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其家属能够切实得到法律保护,合江法院创新执行方式,与保险公司签署《协议》,对于无法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且法院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获得保险救助金,实现自身合法权利。通过保险救助兜底,实现决战决胜执行难的目标。

执行局在分析本案情况后,决定为张某某一家申请执行救助保险,最终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付保险金68804.37元,该案的申请金额实现了全额给付。“等了十八年的赔偿终于到位了,感谢合江法院为我们争取的保险金。”张某某一家欣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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