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睿 王爱国) 龙马潭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制定四川省法院系统首个信用修复实施意见——《关于对失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并通过“三步法”,确保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信用修复规范运行。
第一步 严格审查、稳慎推进
《意见》对信用修复的主体、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不予支持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强调坚持严格审查、稳慎推进的原则,确保信用修复工作的严肃性。
第二步 创新举措,确保效果
《意见》实施后,龙马潭区法院集中向失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开展信用修复宣传,促使10余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民营企业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成功移除出失信企业名单。同时,17家民营企业作出修正失信行为的承诺,限期内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三步 重塑责任,长效推进
在信用修复过程中,深入引导失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纠错、重塑信用的责任感,鼓励其走出灰色地带。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和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权益、生存权益的有机统一,有力保障自贸区优质营商环境的打造,激发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市场活力和信心。